瑞财经 张林霞 2024-12-04 16:04 3.2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2月3日,据上交所披露,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科技”)及其多名时任高管收到了监管警示。被处罚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孙朝辉、时任董事丁伟东、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以及监事谈翔和胡浩方。
丹化科技自2022年8月起,因资金困难,向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涉及金额共计3.31亿元,借款余额为1.51亿元。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且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4年4月2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尚未归还的借款进行追认,并披露《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上交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于公司上述违规事项,已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成国俊、时任财务负责人蒋勇飞作出监管警示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的认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孙朝辉、时任董事丁伟东、时任董事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时任监事谈翔、时任监事胡浩方未能勤勉尽责,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亦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孙朝辉、时任董事丁伟东、时任董事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时任监事谈翔、时任监事胡浩方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强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引以为戒,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蒋涛,注册资本10.1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煤化工产品、石油化工产品及其衍生物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化工技术、化工管理咨询服务。公司大股东为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15%、6.65%。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丹化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87亿元,同比下降9.66%;归母净利润亏损1.9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7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9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76万元,上年同期为-9070.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