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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虚假记载+欺诈发行,国美通讯获罚2156万、三名高管10年市场禁入

瑞财经 2024-10-16 11:27 2.0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0月14日,*ST美讯(SH60089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等行为,国美通讯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

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时任总经理宋火红、时任财务总监郭晨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国美通讯董事董晓红、时任监事长方巍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70 万元罚款。

一、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

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月至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23.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0.0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三、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年4月29日,国美通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国美通讯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

证监会表示,宋林林、宋火红、郭晨,以及国美通讯时任董事董晓红、时任监事长方巍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中宋林林、宋火红、郭晨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晓红、方巍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国美通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董晓红、方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70万元罚款。

另外,宋林林、宋火红、郭晨分别作为国美通讯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决定: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30日,企业注册资本2.8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瀚,经营范围包含移动通讯终端设备、手机、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测试及销售等。公司大股东为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持股28.34%,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由汕头盛源悦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汕头盛源悦信科技有限公司由中国鹏润资本有限公司持股100%。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 *ST美讯实现营业收入578.62万元,同比下降74.75%;归母净利润亏损2228.4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371.1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304.6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413.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0.21万元,上年同期为-264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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