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赵盼盼 2025-07-07 09:09 1.2w阅读
瑞财经 赵盼盼 7月4日,北交所上市委召开2025年第13次审议会议,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IPO过会,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锦华新材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硅烷交联剂、羟胺盐、甲氧胺盐酸盐、乙醛肟等,是国内硅烷交联剂、羟胺盐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本次IPO,招股书披露,锦华新材拟拟发行不超过3266.67万股,募资5.93亿元,用于60kt/a高端偶联剂项目、500吨/年JH-2中试项目以及酮肟产业链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募资金额较之前的7.68亿元,缩水约1.75亿元。
业绩方面,2021-2024年,锦华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1.53亿元、9.94亿元、11.15亿元、12.39亿元,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5亿元、7841.75万元、1.73亿元、2.06亿元。
此外,锦华新材预测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6亿元至6亿元,同比下降7.14%至13.33%;扣非后净利润为1.07亿元至1.15亿元,同比下降9.33%至15.64%;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1.96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4.25%、4.65%。
股权上,巨化集团直接持有锦华新材82.49%股份,为锦华新材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巨化集团90.00%股权,为锦华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其中,巨化集团及其控制的主体一直是锦华新材的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锦华新材对巨化集团及其控制的主体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2,312.09万元、29,754.64万元、26,610.99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08%、36.29%、28.93%。锦华新材主要向巨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能源、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等。
北交所要求锦华新材说明不同销售渠道之间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及贸易商终端销售的真实性;说明与巨化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情况,是否存在人员、资产、财务核算体系等混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