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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王敏 2025-01-06 08:15 2.1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在2024年最后一天,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科技”)于2024年12月31日更新招股书(申报稿),补充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信息等。
同时,因更新提交相关财务资料,海阳科技被重新恢复审核。
据瑞财经查阅,海阳科技IPO于2023年6月30日获北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潇、王超,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海阳科技一直专注于尼龙6行业领域,是一家研发和生产尼龙6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形成集切片、丝线以及帘子布完整的尼龙6系列产品体系。
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分别为39.47亿元、40.67亿元、41.13亿元和27.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7亿元、1.54亿元、1.25亿元及0.78亿元。
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1.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5.35%。
2024年7-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4.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3.1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1.87%。
海阳科技表示,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系尼龙6切片、涤纶帘子布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海阳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为满足贷款银行贷款发放的要求,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形(以下简称“转贷”)。
相关转贷情形主要集中在2020年。海阳科技通过转贷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不存在骗取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意图或将该等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根据申报材料,2019年,发行人通过王伟向陆青青借款,出借人系恒申集团项下子公司福清博勤仓储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该笔资金来源于恒申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海阳科技说明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及后续整改情况;说明通过王伟向陆青青借款的具体情形、具体决策人员,资金的后续流向,是否存在其他向关联方相关人员借款的情形等。
海阳科技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受托支付、票据贴现形成的资金回流,且回流至发行人的金额大于向该供应商连续12个月采购额,构成转贷,上述情形已于2021年末全部整改完毕。
2019年至2021年,海阳科技通过供应商的转贷共43笔,合计约8.07亿元。其中,2019年涉及约1.35亿元,2020年涉及约6.42亿元,2021年涉及约3000万元,接收贷款方主要包括扬州化友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化友化工”)、泰州宝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转贷的情形。转贷情形主要集中在2020年,截至2021年11月,公司已结清转贷的所有银行贷款,自此未再发生转贷情形。公司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关注受托支付后资金去向、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等措施,对转贷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且已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出具的合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