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徐迪 2024-08-27 09:42 1.5w阅读
瑞财经 徐迪 8月26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成股份,600965.SH)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4年7月12日,福成股份披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告,针对公司2022年、2023年养牛场实际建设与竣工结算不一致等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具有司法认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
7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定了复审机构并告知公司管理层,要求公司配合签订合同并尽快开展复审工作。但是,福成股份拒绝与复审机构签定协议,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河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该公司予以警示,同时责令其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抓紧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对养牛场重大工程项目复审工作,2024年9月20日前书面报送复审结果及整改报告,按规定做好持续信息披露。
福成股份成立于1998年3月,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一家集生态农业、肉牛育种养殖、预制菜、肉类制品、乳制品、连锁餐饮和殡葬服务的大型综合企业,拥有“福成”品牌、“鲜到家”预制菜产品品牌和“福成肥牛”餐饮品牌。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8.19亿元,法定代表人李良为创始人李福成之孙。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李福成、李高生父子持股45.94%。
2024上半年,福成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5991.41万元,同比下降19.49%;基本每股收益0.04元。据报告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5.27万元,同比增长2166.8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85.81万元,同比增长77.8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4.09万元,同比增长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