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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玺新材IPO期内收入真实性被问询,东莞证券需提供核查底稿

瑞财经 2026-10-20 13:50 6031阅读

瑞财经 严明会 10月19日,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玺新材)北交所IPO披露第二轮问询回复文件,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杨纯、叶双红,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羽玺新材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8200万元,主营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本次拟募资2.1亿元,用于光学级离型膜生产线建设等三大项目。

股权方面,羽玺新材实际控制人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军,合计控制77.85%股份的表决权。张建军直接持有59.19%股份;担任隆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隆腾投资间接控制12.07%股份;通过与盛玺投资、天玺投资、隆恒投资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公司6.59%股份的表决权。

北交所本轮问询关注了羽玺新材收入及采购的真实性。

据文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收入真实性执行了穿行测试、函证、细节测试、走访等程序,其中各期回函不符金额分别为 9,517.46万元、10,729.49万元和 5,245.56万元,细节测试金额占比46.37%、49.88%和 58.13%。

贸易商和直接客户中存在受同一方控制情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贸易商采取发送确认函、获取进销存数据、终端访谈等方式核查,获取贸易商进销存数据的贸易商占比为61.91%、74.08%和 70.72%,完成终端访谈的贸易商交易金额分别占贸易商收入的29.53%、31.71%和 28.19%。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公司采购真实性执行了函证、细节测试、走访等程序, 其中各期回函不符金额分别为7,446.20万元、10,685.49万元和 3,886.20万元, 细节测试金额占比 44.91%、52.96%和 54.30%。

北交所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更新并提交资金流水核查专项说明,提供收入真实性、销售费用的核查工作底稿。此外,结合实控人资金流水情况,说明实控人是否存在大额负债、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合理性与真实性等。

据瑞财社查阅,2023年至2025年以及2026上半年,羽玺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4.72亿元、5.64亿元、6.32亿元和3.30亿元,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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