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2026-09-20 17:39 1.1w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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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武汉卓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目科技”)IPO首轮问询答复正式披露,实控人认定、控制权稳定性、市场空间、业绩增长可持续性等都是监管重点拷问方向。

卓目科技是一家专注于超高速、大容量数据处理与端侧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致力于为对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领域提供高性能、高适配的产品与解决方案。
今年6月29日,北交所官网信息显示,其已正式受理新三板企业卓目科技申报北交所上市申请,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本次IPO,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卓目科技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则不超过1150万股。
公司拟募集资金4.8亿元,主要用于智能化处理产品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等项目。
2024年,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5年,公司入选湖北省商业航天产业联盟单位会员,牵头承担的科研项目获批纳入“十四五”民用航天技术预先研究商业航天专题项目。
一边高校任教一边执掌公司,回应称兼职投资均已获批
在首轮问询中,卓视云持有公司1723.7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60%,系公司控股股东。陈曦、邓德祥、周严、孙世磊四人于2021年12月21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9.30%的表决权,为卓目科技共同实际控制人。

申请文件提到,卓目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中,陈曦、孙世磊、邓德祥、皇甫宜耿等在公司持股或任职期间,同时在高校任职;周严、江堃等曾在公职机关任职,杜飞飞、冯勇、伍昂曾在高校研究所任职。
对此,北交所要求公司结合陈曦、孙世磊、邓德祥、周严、江堃、皇甫宜耿、杜飞飞、冯勇、伍昂等在高校及公职机关任职经历,说明相关人员持股(代持)与任职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高校关于教职工兼职和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是否需要获得相关高校的批准及具体情况;说明陈曦、孙世磊等兼职人员教学任务是否会影响其勤勉尽责,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据悉,卓目科技董事长陈曦2018年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师;董事孙世磊2018年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师;独立董事皇甫宜耿2020年7月至今,任西北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飞飞曾于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任武汉大学DSP研究所研发组长;冯勇曾于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武汉大学DSP研究所Linux驱动组组长;伍昂曾于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任武汉大学DSP研究所项目经理。
其强调,上述人员所任职的武汉大学DSP研究所系武汉大学相关师生及外部人员等人自发成立的研究小组,未经依法登记,不属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属于武汉大学二级学院、职能部门、附属单位、内设机构或学院(系)组织机构等。
卓目科技回复称,相关高校任职人员于卓目科技持股与任职合规,已获得相关高校批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高校关于教职工兼职和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存在公职机关任职经历的相关人员在辞去公职后持有公司股权及/或在公司任职合规,符合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员工持股平台现外部人员,5名高校教师以1元价格出资
回复还透露,卓目科技员工持股平台卓楚铭、卓毅航存在非员工持股情形。

具体来看,5名外部持有人均为高校教师,均以1元/出资额价格入伙,分别在2018年至2020年间完成出资,在对应持股平台中持有一定出资比例。
如上表所示,瞿涛、夏巧桥、石文轩、颜佳均系持股平台初始设立时已入伙,何楚系2020年10月通过受让所在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份额入伙。
瞿涛、夏巧桥、石文轩、颜佳在公司成立早期曾给予公司技术指导,且其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卓目有限于2017年12月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卓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前述人员作为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时财产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卓目有限的股权。
外部人员何楚为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教授,遥感SAR图像解析方面研究专家,曾担任公司外部顾问为SAR卫星智能仿真测试系统研发提供技术指导,因此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卓目有限于2020年10月作出执行董事决定,同意何楚作为股权激励对象,从而间接持有卓目有限的股权。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卓楚铭、卓毅航存在非员工持股情形,该等情形系基于外部人员对公司技术发展的实际贡献而形成,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