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吴文婷 2026-08-10 07:06 1.3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近日,一则信托行业千万级劳资纠纷引发关注。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4277号的文书显示,李某诉称,其曾就职的信托公司存在扣发基本工资、扣发团队奖金及团队风险准备金等行为,向法院提出九项诉讼请求,向信托公司索赔总额超1400万元。
本次案件的原告李某于2014年10月入职该信托公司,工作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最新的一份劳动合同书于2022年10月10日签订,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岗位为上海总经理助理,同时担任上海业务团队队长。
而涉事的信托公司住所地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定代表人是王某。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共有67家持牌信托公司,而注册地址在甘肃省兰州市的信托公司仅有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信托”)一家。
同时,天眼查信息显示,光大兴陇信托的工商注册住所地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静宁路,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为王某。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经查,本案系经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前置,裁决作出后,某公司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向本院提起诉讼,某人民法院先于本院受理了某公司起诉案,故本院依据前述规定将本案移送某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