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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刘治颖 2026-06-28 09:03 9267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6月24日,杭州朗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迅科技)深主板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周天宇、郑睿,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
招股书显示,朗迅科技成立于2010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徐振,注册资本为4292.16万,是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业务。
本次IPO,朗迅科技拟募集资金65.17亿元,将投入杭州芯光人工智能及终端消费芯片测试全国战略基地项目、越芯半导体高端智能终端与车规级芯片先进测试基地项目、总部研发大楼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朗迅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振。IPO前,徐振直接持有公司22.35%股权;徐振担任杭州汇芯、杭州朗新、杭州聚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合伙企业分别持有公司8.28%、6.76%和4.69%的股权,徐振通过上述主体控制公司19.73%的表决权。
同时,徐振与黄庆红、章小婵、何涛、寿佳琪系一致行动人,基于相关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各方在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行动上与徐振保持一致,并将该等一致意见体现在董事会或股东会上。综上,徐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6.18%的表决权。
2023年-2025年(下称:报告期内),朗迅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5.36亿元、10.87亿元和20.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59.12万元、2.03亿元和6.20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25%、35.86%、45.37%。

报告期内,朗迅科技流动比率分别为0.87倍、0.92倍和1.2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5倍、0.90倍和1.19倍,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20%、69.19%和71.37%,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整体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朗迅科技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82%、77.27%和77.11%,集中度较高,但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超过50%的情形。
报告期内,朗迅科技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5%、96.55%和98.22%。其中,来自A公司的收入分别为占比87.05%、86.49%和92.57%。
朗迅科技称,公司业务对A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受客户产业地位、下游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历程和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
另外,报告期内,朗迅科技前五大客户中,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