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IPO
发现好种子。
瑞财经 杨宏彬 2026-05-19 12:02 1.5w阅读
文/瑞财经 杨宏彬
鸿星科技决心要在A股上市。
2023年3月,其向上交所发起冲刺。主板IPO之旅历时两年半时间,最终未能画下圆满句号。2025年9月,鸿星科技撤回IPO申请。2026年5月,鸿星科技转道深交所创业板。
冲刺创业板,鸿星科技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冲刺上交所主板时,公司的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鸿星科技是由台湾人林洪河创立的企业,主营石英晶体谐振器、石英晶体振荡器等频率控制元器件。目前,林洪河及其3名子女为公司实控人,而他的妻子被排除在外。
林洪河现年80岁,中国台湾籍,现任鸿星科技董事长。而他的3名子女中,林瑞堂及林毓湘为中国台湾籍,林毓馨女士为中国香港籍,其中只有林毓湘在鸿星科技任核心人员。
01
林洪河及其子女为实控人
妻子林张玉珍仍被排除在外
鸿星科技的前身为鸿星有限,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 125 万美元,由台湾鸿星及华瑞电子分别持有80%及20%。
其中,台湾鸿星所持股权是替洪福电子持有。为将代持还原,2001年7月,H-TEC受让了台湾鸿星于鸿星有限的股权。
2023年初,鸿星科技最大股东为H-TEC,持股比例78.9241%,其余21名股东单独持股均不超过3%。
2026 年 1 月,冯信和将鸿星科技合计0.5047%转让予代祖明、桂志义、杭州湛洋等7方,刘强将鸿星科技0.6138%转让予杭州湛洋。杭州湛洋为鸿星科技新入股员工的持股平台。
转让完成后,刘强退出鸿星科技,冯信和持股降至0.1014%。
截止递表,H-TEC、JOINT、PERFECT、DYNAMIC、LYH分别持有鸿星科技78.92%、2.96%、2.26%、2.02%、1.76%。
H-TEC由FORTUNE持有64.8725%,FORTUNE则由林洪河、林毓湘、林毓馨、林瑞堂合计持有85%;JOINT由林毓湘100%持有;PERFECT由林洪河、林毓馨、林瑞堂持有80%,DYNAMIC由林瑞堂及其配偶林佳燕持有100%,LYH由林毓馨实际控制。
人物关系上,林洪河是林毓湘、林毓馨、林瑞堂的父亲,他们均为鸿星科技的实控人,控股比例87.9172%,另外,林洪河的妻子林张玉珍为公司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FORTUNE 及PERFECT 15%和 20%的股权,间接持有鸿星科技8.1312%。

冲刺上交所主板时,交易所曾对鸿星科技实控人的认定提出质疑,要求鸿星科技说明不将林张玉珍认定为公司实控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彼时鸿星科技的回应是,林张玉珍持股比例虽超过5%,但在公司决策中发挥的作用较少,且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较低。
然而,创业板招股书显示,鸿星科技的实控人中,仅有林洪河、林毓湘为公司核心人员。其中,林洪河任董事长,林毓湘任董事、副总经理。
鸿星科技其他核心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辜达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陈意青,董事吴哲婉,职工董事杨耀中。
上交所申报材料显示,吴哲婉当时为鸿星科技监事,同时她还是公司股东GOLDRICH、LINKRICH的实控人,LINKRICH为员工持股平台。
吴哲婉自2025年12月起担任鸿星科技董事,此前她曾于台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
身兼多个要职的陈意青则曾是吴哲婉在台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同事。
2025年,林洪河、辜达元、林毓湘、陈意青的薪资均超百万元,分别为197.04万元、157.35万元、108.65万元、122.93万元。
上交所申报材料显示,林洪河的多名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包括其的姐姐黄林秀华、妹妹林秀丽,林张玉珍的兄弟张进兴,林秀丽的老公刘天裕,林张玉珍弟弟的女儿张千惠,林洪河叔叔的孙子林育右、林世杰、女儿林贞妤,黄林秀华的女儿黄秋琪、黄秋萍、儿子黄铭德。
而深交所招股书提到,黄林秀华间接持有鸿星科技1.1392%的股权。
02
台湾鸿星退出五大供应商
贡献收入超过台湾地区
鸿星科技从事石英晶体谐振器、石英晶体振荡器等频率控制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前十大石英晶体频率元器件品牌制造商。
2023年-2025年,鸿星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41亿元、5.67亿元、6.32亿元。谐振器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鸿星科技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4.36%、86.71%、84.55%,剩余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振荡器。

2023年-2025年,鸿星科技两大产品单价为逐年下滑。谐振器各期单价为0.37元/只、0.33元/只、0.31元/只,振荡器各期单价为2.11元/只、1.52元/只、1.43元/只。
不过,两项产品的销量是逐年提高的。谐振器各期销量分别为11.62亿只、13.41亿只、15.43亿只,振荡器各期销量分别为0.40亿只、0.5亿只、0.69亿只。

鸿星科技主要的销售方式为直销,各期直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9.51%、76.18%及76.14%。
2023年-2025年,五大客户为鸿星科技贡献了32.60%、30.80%、35.55%的收入,最大客户为其贡献了11.24%、10.44%及10.80%的收入。
各期内,鸿星科技的最大客户均为富士康,第二大客户均为台湾鸿星,此公司为鸿星科技关联方。上文提及,台湾鸿星曾是鸿星科技的名义股东,公司董事长现为林瑞堂,林洪河、林毓湘均间接持股。
招股书显示,台湾鸿星为鸿星科技在中国台湾地区的经销商,主要服务中国台湾地区客户。然而,台湾鸿星为鸿星科技贡献的收入是要高于鸿星科技台湾地区的收入的。
2023年-2025年,台湾鸿星为鸿星科技贡献收入3,528.28万元、3,604.09万元、4,561.59万元,而鸿星科技来自台湾地区的收入分别为2,317.58万元、1,754.05万元及2,424.01万元。
上交所曾就台湾鸿星对鸿星科技发出问询,要求鸿星科技说明未将台湾鸿星注销或整合至公司体内的原因,以及对台湾鸿星的销售渠道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
鸿星科技当时回应称,未将台湾鸿星注销是因为其星拥有较多中国台湾地区的客户资源及负责中国台湾地区客户的后续服务,且短期内仍需其维系中国台湾地区客户;而未将台湾鸿星整合至公司体内是因为当前收购审批难度较大。
另外,上交所申报材料显示,鸿星科技向台湾鸿星销售产品单价、毛利率曾低于第三方经销商。
2019年-2021年台湾鸿星还是鸿星科技的第一、第一及第二大供应商,鸿星科技各期向其的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55.10%、44.94%、14.08%。
不过,2023年-2025年,台湾鸿星已经不在鸿星科技的五大供应商之列。2023年及2025年,鸿星科技向台湾鸿星采购2400元及7800元。
各期内,鸿星科技向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65.61%、61.05%、60.59%。
鸿星科技还向关联方租房。2023年-2025年,其向杭州圣瀚支付租金49.32万元、51.12万元、56.52万元;向杭州凡翔支付租金39.60万元、39.60万元及39.60万元。
2020年12月,鸿星有限分立为鸿星有限、杭州圣瀚、杭州凡翔三家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500 万美元、580 万美元、420万美元,3家分立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同,均是由H-TEC、珠海博浩分别持有 91.22%及8.78%。
分立后,石英晶振相关业务由分立后的鸿星有限承接;杭州圣瀚、杭州凡翔仅自有房产,不从事实际经营活动。
上交所曾就此发出问询,要求鸿星科技说明未直接转让或处置相关资产而进行公司分立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分立后鸿星科技向关联方新增关联租赁的必要性、租赁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03
毛利率远超行业水平
2025年超八成净利用于分红
2023年-2025年,鸿星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06%、42.01%和37.54%,呈现下降趋势,2025年出现明显下滑。
分产品来看,鸿星科技谐振器各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42.72%、41.07%、36.57%,振荡器各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57.66%、48.13%、42.88%,两项产品毛利率均为逐年走低。
而上文提到,两项产品的单价亦为逐年走低,而销量是逐年走高的。这意味着,鸿星科技或在牺牲毛利换销量。
但即便如此,鸿星科技现在的毛利率水平还是远超行业。2023年-2025年,与之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9.84%、11.22%、10.50%。
鸿星科技表示,公司毛利率优于行业,主要是优先承接高单价、高毛利率订单、高直销占比、高外销占比等原因导致的。
鸿星科技主要销售方式为直销,半数以上收入来自于境外。而与之可比公司来自境外的收入占比不足15%,直销收入占比相比之下也较低。
不过,各期内,鸿星科技境内市场毛利率分别为40.98%、37.17%、33.96%,经销毛利率分别为37.86%、34.96%、31.10%,均远超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上交所曾对鸿星科技的高毛利率提出质疑,要求其道明其中的关键因素。
鸿星科技最主要的费用为管理费用,各期内分别为5,922.38 万元、6,602.89 万元和7,456.90 万元,费用率分别为 10.94%、11.64%和11.80%。
同期内,与之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均值为11.37%、8.97%、7.98%,鸿星科技的管理费率变动与行业不符。
2023年-2025年,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2,036.81 万元、2,179.47 万元和2,415.94 万元,费用率分别为 3.76%、3.84%和 3.82%。
同期内,与之可比公司销售费率均值分别为3.30%、2.67%、2.43%,公司销售费率的变动同样与行业不符。
2023年-2025年,鸿星科技均实现盈利,净利润分别为1.33亿元、1.33亿元、1.08亿元。2025年公司净利润明显下滑。而在2025年12月,鸿星科技决定分红8,873.63万元,分红金额占比当年净利润的81.92%。
而上交所申报材料显示,鸿星科技此前分红更为大手笔。2020年-2022年,其现金分红分别为2.05亿元、2.2亿元及5,500万元。同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53亿元、2.07亿元及1.94亿元。
持续盈利下,鸿星科技的经营现金流持续净流入,各期净流入资金2.09亿元、1.73亿元及1.65亿元,公司各期经营现金流净额高于期内净利润。
截止2025年末,鸿星科技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7.02亿元,同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仅为9,505.73万元。
整体来看,各期末,鸿星科技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54%、18.08%及 21.70%,逐年走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同期末,与之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35.32%、42.57%及48.93%。
附:鸿星科技上市发行中介机构清单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