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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电子IPO期间收入确认被问询,存在部分商品已对账但未发货

瑞财经 刘治颖 2026-04-29 13:33 8453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4月28日,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子)披露第三轮审核问询函,拟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黄永圣千、孙翊斌,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

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华宇电子解释购买二手设备主要原因为保证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充,2019年后,公司已经大幅减少二手设备的采购。报告期各期公司采购二手设备金额分别为328.31万元、529.38万元和3041.17万元,持续增长。

北交所要求华宇电子:列示二手设备的主要型号、机器设备原值、折旧金额、成新率、交易对手方,说明交易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结合技术更新迭代情况,进一步说明采购二手设备的具体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及报告期内二手设备采购金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二手设备折旧年限与设备使用寿命、购买时已使用年限是否匹配,说明确定二手设备折旧年限的具体方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华宇电子境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方法为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接受产品并经双方对账无误后确认收入,公司根据对账确认后的金额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北交所要求华宇电子:说明公司与客户对账的具体方式、内容及依据,对账单是否经客户确认及确认的具体形式(签字或盖章),主要客户对账、签收及收入确认时点差异。说明存在部分商品已对账但未发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应客户、涉及各期收入确认金额,说明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招股书显示,华宇电子成立于2014年10月20日,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业务,主营业务包括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总部设立于池州,在深圳、无锡、合肥设有子公司。

2022年至2024年,华宇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5.58亿元、5.78亿元、6.8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596.35万元、4202.05万元、5667.4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0.81%、25.4%、24.57%。

IPO前,彭勇、高莲花、赵勇、高新华分别持有公司34.03%、25.81%、13.40%和3.99%的股份,彭勇、赵勇和高新华通过华宇芯管理间接持有公司0.13%股份;彭勇担任华宇芯管理的普通合伙人,通过华宇芯管理间接控制公司3.37%的股份,彭勇、高莲花、赵勇、高新华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彭勇、高莲花、赵勇、高新华合计控制公司80.60%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同时,彭勇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莲花担任公司董事,赵勇、高新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彭勇、高莲花双方生有一子,未曾存在婚姻关系;高莲花、高新华系兄妹关系。高新华、陈梅系夫妻关系,陈梅间接持股2.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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