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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院二冲科创板IPO、“7人共治”遭问询:分歧解决机制能否有效运行

瑞财经 吴文婷 2026-03-25 09:20 1.3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3月23日,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院”)披露科创板IPO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申报材料,实际控制人钟小鹏、明德祥、刘志俭、田梅、杨建伟、乔纯捷、刘春阳等七人通过国科防务、长沙天权、长沙朗路、长沙航测、湖南导测、长沙尖山蓝点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58.56%。

七人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职务,钟小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2.69%,高于明德祥9.27%的间接持股比例;报告期内,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明德祥调整为钟小鹏。

共同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7月20日签署了共同控制并保持一致行动协议,报告期内多次调整分歧解决机制;就任一分歧事项,各方应按照参与表决的过半数票数所得出的表决意见,作为一致共同意见,共同控制人内部全部表决票为9票,其中明德祥3票;明德祥担任公司董事长。

上交所要求北斗院披露,确定现有控制架构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持股比例、表决票数量的背景、考量因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共同控制和一致行动相关协议签署原因及背景,报告期内七人职能分工、表决票分配机制、分歧解决机制等是否存在变化,共同实际控制人实际提案、提名、表决等执行情况,调整法定代表人的原因。

同时,北斗院还需结合相关协议对公司共同控制及分歧解决的约定、效力和违约后果等,说明分歧解决机制能否有效运行,是否曾出现提案被否决或触发分歧解决机制的情况,是否可能出现无法达成有效决议或影响各类事项决议形成的风险等。

对此,北斗院表示,确定现有控制架构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各方持股比例、表决票数量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七人职能分工除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外未发生变化,表决票分配机制不存在变化,分歧解决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共同实际控制人在实际提案、提名、表决等事项执行过程中均达成了一致意见,不存在有分歧无法直接形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北斗院专注于卫星导航、航天测控两大领域的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逐步形成了导航仿真与测试、时空安全与增强、航天测控与测试三大业务方向,并基于无线电信号的生成、测量与处理领域的底层共性技术,自主研发了导航信号模拟器、导航仿真测试系统、无人机防控系列产品、卫星测控地检产品、信号处理/信号生成/信号增强组件等产品,客户涵盖国防军工、低空安全、商业航天、能源、交通、教育等多个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北斗院第二次冲刺科创板IPO。2023年5月30日,北斗院的IPO申请获受理,并于次月收到问询,但后于2024年9月撤回申请,IPO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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