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5-12-30 20:40 507阅读
Ai快讯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张平、陈建敏、张猛采取监管措施。
2023年12月19日,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其在招商银行的1.2亿元授信额度,为仙居商琪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鲸腾家居有限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提供担保。该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构成违规担保,违规担保金额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97%。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再次利用其在招商银行的1.2亿元授信额度,为仙居商琪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鲸腾家居有限公司、浙江仙居捷达特艺实业有限公司、仙居金日工艺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联明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提供担保。此次担保同样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构成违规担保,违规担保金额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54%。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平、董事会秘书陈建敏和时任财务负责人张猛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张平、陈建敏及张猛分别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AI撰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