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5-12-26 23:20 840阅读
Ai快讯 2025年12月26日晚间,创世纪披露公告,收到法院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创世纪)、田某的请求。
判决要求深圳创世纪、田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精雕)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3.82亿元,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93.54万元。
创世纪表示,公司在以前年度针对该诉讼事项,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已计提1400万元预计负债。本次判决结果预计对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影响约2.79亿元,对公司未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创世纪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亿元。截止前三季度,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余额为6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5.52亿元(主要系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具备支付赔偿款能力。
此外,创世纪指出,目前上市公司已停止使用涉案专利生产、销售相关机床产品,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判决结果不影响公司其他产品的正常生产销售,预计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AI撰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