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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森炭业闯关北交所:年入3亿元,客户涵盖丰田、奔驰等车企

瑞财经 刘治颖 2025-12-29 13:43 1.2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12月25日,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森炭业)北交所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佳夏、秦静,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鑫森炭业成立于2004年12月,专注于高性能多孔炭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涵盖功能性专用活性炭、炭催化剂及载体、炭基储能材料等,广泛应用于移动源VOCs油气治理与回收、农药工业、节能环保、化学工业、食品饮料及民用环保等多个领域。

同时,公司产品应用逐步向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领域拓展,布局包括硅炭负极、磷炭负极、超级电容器、铅炭电池导电剂等新能源领域应用的多孔炭材料,以及天然气储存、血液透析等新型多孔炭产品,推动多元化应用与技术升级。

公司聚焦行业优质客户,与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行业优质客户(包括燃油车、混动车)的认可,例如博格华纳、马勒、日本三环和信通交通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车用活性炭产品广泛应用于丰田、本田、日产、奔驰、雷诺、东南、东风、江淮、长安和五菱等国内外知名车企生产的多种车型。

2022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鑫森炭业营业收入分别为2.8亿元、2.69亿元、3.02亿元及1.6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797.14万元、3120.88万元、4822.33万元及2847.2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0.37%、29.19%、32.07%及33.22%。

本次IPO,鑫森炭业拟募资2.56亿元,将用于三林炭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多孔炭材料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鹏直接持有公司1900.5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54%;林锴直接持有公司1966.7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08%,二人共同控制公司31.62%股份。

2018年10月10日,林鹏、林锴、杨素华、林鹂、郑永嘉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就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前进行协商,并确保意见一致。当各方意见不一致时,以林鹏意见为准。林鹏和林锴通过直接持股方式以及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37.46%的表决权。因此,林鹏和林锴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林鹏和杨素华系夫妻关系,林锴和林鹂系林鹏和杨素华的子女,郑永嘉系林鹂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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