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5-12-16 23:26 1071阅读
Ai快讯 12月14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医药,000963)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中美华东)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作为原告,一审判决驳回中美华东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8732万元,由中美华东负担。
该诉讼涉案金额为1.1亿元,华东医药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华东医药作为原告的诉讼可追溯至2023年底。当时,中美华东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珠峰原料)、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珠峰药业)、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武林大药房)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珠峰药业是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佐力药业,300181)的控股子公司,武林大药房是华东医药100%控股公司。
华东医药争夺的是百令系列中成药的专利权。华东医药拥有百令胶囊,2019年销售额超30亿元。佐力药业原本有百令片,2024年1月其百令胶囊在国内获批上市,与华东医药的百令胶囊竞争。2025年半年报显示,百令系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51%。
根据2024年1月3日两家药企公告,专利权人中美华东和浙江工业大学共同拥有ZL201210175221.3号发明专利,名为“冬虫夏草中国被毛孢合成代谢腺苷酸的酶、基因及其应用”,申请日为2012年5月28日,授权公告日期为2014年6月11日。中美华东称该专利合法有效,浙江工业大学声明同意其单独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中美华东认为三个被告在不同环节构成侵权。
具体而言,被告一珠峰原料生产并销售原料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被告二珠峰药业使用该原料生产并销售百令片,被告三武林大药房销售、许诺销售百令片。中美华东主要针对被告一和二。在珠峰药业生产销售的百令片中,检测出涉案专利保护的相关酶、基因及腺嘌呤核苷酸,其所用原料药发酵冬虫夏草菌粉来自珠峰原料,生产该原料的菌株为中国被毛孢,且珠峰原料生产过程使用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所保护的方法。
佐力药业在2024年1月公告称,公司尊重知识产权,合法合规经营。收购珠峰药业股权时做了尽职调查,关注了知识产权问题。珠峰原料2010年取得菌粉药品注册批件,珠峰药业与珠峰原料签署了《长期供货合同》,取得百令片药品注册批件,生产、销售符合规定,目前正常生产运营。
2019年,华东医药曾计划溢价10.6亿元收购佐力药业18.6%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但因同业竞争和整合风险放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立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2024年4月8日、6月11日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
佐力药业在12月12日公告表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构成侵权。如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诉讼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华东医药在12月14日公告指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及采纳的证据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在佐力药业百令胶囊审批过程中,中美华东认为其所用发酵虫草菌粉原料构成专利侵权。被告珠峰原料庭审提交的证据中有关键注册证明文件不真实,被告以注册文件与专利侵权判断无关联性为由拒绝讨论。
(AI撰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