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钟鸣辰 2025-12-17 19:01 8997阅读
瑞财经 钟鸣辰 12月15日,达华智能(SZ002512)发布公告,宣布拟以1.8亿元转让福米科技12.2%股权给长鼎电子。
公告显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12.20%股权,以1.80亿元(对应注册资本金1.80亿元)转让给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前,达华智能持有福米科技48.41%股权;转让完成后,达华智能持有36.21%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1%股权,长鼎电子持有12.2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5.08%股权,福米科技仍为达华智能参股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受让方长鼎电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仅为6009.57万元,净资产仅为1170.68万元;长鼎电子2024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为372.78万元,亏损高达2715.01万元。
交易标的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16日,注册资本14.75亿元,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板及模组生产,主营业务面向MNT显示器和高清大屏TV领域,处于光电显示行业中下游,生产主要原材料为裸玻璃、集成电路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6.34亿元、负债总额13.70亿元、净资产12.65亿元,营业收入1.38亿元,营业利润-0.82亿元,净利润-0.8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7亿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福米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26.08亿元,评估价值26.39亿元,评估增值0.31亿元,增值率1.20%;总负债账面价值12.67亿元,评估价值12.67亿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3.41亿元,评估价值13.72亿元,评估增值0.31亿元,增值率2.34%。
达华智能表示,本次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考虑,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整合资源,发展“一网一屏”业务。交易完成后,出售股权所得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加营运资金,为业务拓展提供支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债务重组等情况,完成后不存在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10月28日,达华智能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30亿元,同比下降8.66%;归母净利润为-1.03亿元,同比下降276.3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0亿元,同比下降323.54%;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公开资料显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成立日期1993年8月10日,上市日期2010年12月3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非接触IC卡、电子标签等各类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运营服务和系统平台方面的业务,互联网电视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