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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胜科技IPO期内三换财务总监,董监高有13名亲属在公司任职

瑞财经 王敏 2025-10-29 16:26 1.1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10月27日,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胜科技”)及国信证券披露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涉及公司独立性及治理有效性等。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信胜控股持有公司47.6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海江及姚晓艳夫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6.67%,通过信胜控股和海创投资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2.38%,合计控制公司99.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胜科技董监高存在较多对外兼职的情况,报告期内存在多名高管发生变动。

北交所请信胜科技结合股权集中情况,说明信胜科技是否建立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现代企业制度,对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是否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护,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是否有效运作,信胜科技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是否健全、有效。

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人数及比例,更换的具体背景及原因,是否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说明董监高兼职较多是否影响其对信胜科技的勤勉尽责义务,是否均符合董监高任职资格的要求。

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多次更换财务总监的原因,主要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在本次申报前离职的情况及原因,结合相关情况说明信胜科技财务及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薄弱,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是否稳定。

结合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亲属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情况,说明相关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时间,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影响公司治理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

对此,信胜科技表示,公司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在任及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总人数合计15人,离任人员(含继任后离任的)包括郑海龙、刘海生、陈海峰、廖凯敏,变动人数比例为26.67%。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来自原股东委派,除廖凯敏和独立董事外,继任董事、高管均为公司内部培养。

根据《业务规则适用指引1号》的规定,变动后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来自原股东委派或由信胜科技内部培养而产生的,原则上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报告期内新任董事蔡洁钟担任董事前系信胜科技研发经理,新任董事李建成担任董事前系信胜科技子公司信胜机械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信森木业董事兼总经理,新任董事会秘书杨蒋伟担任董事会秘书前系信胜科技证券事务代表、法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新任财务总监严玉婷担任财务总监前历任信胜科技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因此,前述人员均系信胜科技内部培养产生。

剔除内部培养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后,信胜科技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人数及比例较低。此外,相关辞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顺利完成交接手续,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正常履职。

综上,信胜科技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具体来看,陈海峰于2019年3月-2022年11月担任信胜科技财务总监,2022年11月因自身发展原因从公司离职。

廖凯敏于2022年11月-2025年3月担任信胜科技财务总监。前任财务总监陈海峰离职,廖凯敏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职务,公司2022年11月新聘任廖凯敏为公司财务总监。廖凯敏家庭成员均在杭州长期生活且考虑到上市筹备期间工作压力较大,为减少长期异地分居和工作压力,2025年3月因个人身体和家庭原因离职。

严玉婷于2025年3月至今担任财务总监。前任财务总监廖凯敏离职,严玉婷自2019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拥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相关经验,可以胜任公司在未来发展中对财务总监的相关要求,故聘任为财务总监。

此外,问询回复函披露了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亲属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三代以内同、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在公司共有13人任职,包括董事、技术、销售、保安等各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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