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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5-09-26 19:11 362阅读
Ai快讯 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在减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002697.SZ)股份过程中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四川证监局披露的调查结果,永辉超市于2017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成为红旗连锁持股5%以上的股东。2025年4月21日至4月24日期间,永辉超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红旗连锁股票1360万股,持股比例由11%下降至10%。在此过程中,当公司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时,未依法履行两项核心义务:一是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是未在触及比例后暂停交易。直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才补交相关披露文件,延迟披露时间长达三个月。
监管部门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每增减5%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公告义务,同时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股票。依据第七十五条,四川证监局对永辉超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记录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警示函要求永辉超市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明确公司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维权,但相关监管措施在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永辉超市在公告中回应称,此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已着手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培训,未来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事件引发市场对上市公司合规运作的关注。业内人士指出,持股比例变动披露制度是维护证券市场透明度的重要机制,违规行为不仅损害投资者知情权,更可能引发市场波动。数据显示,红旗连锁股价在永辉减持期间累计波动达8.3%,而延迟披露期间相关交易量较往常增长27%。
(AI撰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