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9-08 15:06 1.4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9月8日,红塔证券(601236)公告称,近日,公司关注到相关报道,经核查,报道中提及的北京金融法院2025年7月1日立案的(2025)京74执1145号执行案件,系公司与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潼骁投资”)相关仲裁引起。
根据仲裁结果,本案执行依据的裁决书所确认的付款义务人为红塔证券红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红鑫2号”)而非红塔证券,红塔证券作为独立法人对潼骁长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潼骁1号”)不负有任何付款义务。
本次仲裁及执行结果对公司损益及整体经营情况不构成影响。目前,针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春晖的限制消费令已经撤销,公司经营和法定代表人沈春晖的工作及出行一切正常。
据此前媒体报道,9月1日,红塔证券及其法定代表人沈春晖被限制高消费,案号为(2025)京74执1145号,申请人为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潼骁投资)。
根据该限制消费令,因红塔证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金融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红塔证券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红塔证券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沈春晖不得实施九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红塔证券成立于2002-01-31,注册资本为47.1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17%。
2025年上半年,红塔证券营收为11.89亿元,同比增长15.69%;归母净利润为6.7亿元,同比增长49.25%。
而沈春晖出生于1976年3月,法学硕士。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总部业务经理;2003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业务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其中自2017年10月兼任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总裁。
薪酬方面,2024年,红塔证券董监高薪酬合计为998.67万元,同比上涨了20.52%。不过,红塔证券虽然涨薪了,但是总裁沈春晖最高为141万元,其他高管都不足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