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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储能硬刚“宁王”,吴祖钰称“我们不惹事也不怕事”

瑞财经 孙肃博 2025-08-06 23:50 4.3w阅读

文/瑞财经 孙肃博

在赴港上市的路上,海辰储能最近被绊了一跤。

7月29日晚,《晚点LatePost》 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海辰储能原总裁办主任、工程部负责人冯登科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福建宁德市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事系宁德时代(300750.SZ)主动报案,其已收集完整证据交由公安机关。

有接近海辰储能的知情人士表示, 冯登科确实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宁德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但自从去年开始,冯登科已不在海辰储能任职,非该公司高管,其目前的职位是海辰绿能(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辰绿能”)总裁,负责商务领域业务开拓,和技术也没有关系,且其此前的总裁办职位也和技术无关。 

8月5日晚间,海辰储能全体员工均收到了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吴祖钰(Jeff)群发的《致全体海辰人的一封信》。

吴祖钰在信中写道:“我们必须明确表态:对恶意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我们不惹事,也不怕事!”

此前一天,海辰储能就近期关于其网络谣言,发布了一则声明。其中对于冯登科“商业秘密侵权”一事,其表示,网传的涉案“复合集流体技术”,经专业的第三方鉴定为公众所知悉,不具秘密性,因此并不构成“商业秘密”。

海辰储能称,“将继续为冯登科及其家人提供支持与帮助,相信法律最终会还其公道”。


作为新能源赛道的一匹黑马,海辰储能近年来的动态被持续关注。其中,最引人关注的问题便是其与宁王之间的纠葛。

一切的根源还要从海辰储能的创始人、董事长吴祖钰说起。

履历显示,吴祖钰的职业生涯始于宁德时代,2011年他从福州大学硕士毕业后,便入职了宁德系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德新能源”),干了五年后升迁进了公司总部。

2018年7月,刚刚上市的宁德时代公布了一份股份激励名单,吴祖钰作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位列其中。然而,次年的2月,他就离开了一手栽培他的老东家。


也是这一年的年底,海辰储能正式成立,实控人是吴祖钰的妻子林秀华。直到两年后,吴祖钰才走到台前,正式操盘实控。

市场曾一度猜测,海辰储能背后老大就是宁德时代,毕竟公司创始人及多位员工都曾是宁德时代的一员。对此,宁德时代曾在投资者交流平台回应,海辰储能与公司在股权、技术、业务等各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对于自己与宁德时代之间的传闻,海辰储能也曾公开回应过,“公司只做储能电池而不做动力电池”,似乎在与宁德时代主动划清界线。

2023年底,海辰储能与宁德时代闹到了台面上。彼时,中国庭审公开网公示了一件有关宁德时代的竞业限制纠纷案,案号为(2023)闽0902民初2741号 。

庭审中提到,2023年9月,吴祖钰因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向宁德时代支付了100万元违约金。

招股书显示,公司多位核心人员的确都有宁德时代履历背景。海辰储能的监事贺勇以及负责海辰储能技术管理的副总经理兼全球解决方案中心总经理易梓琦、负责海辰储能市场战略管理的副总经理庞文杰都曾是宁德时代员工。

除了吴祖钰、易梓琦、庞文杰外,《预审IPO》在天眼查披露的海辰储能专利信息中发现,海辰储能在2020年6月30日申请的CN210886191U号专利的发明人包括张万财、冯俊敏、吴婷婷,而张万财曾与吴祖钰共同参加过2018年宁德时代的股权激励计划。海辰储能公众号2021年11月发布的一篇文章显示,张万财作为海辰储能代表参加了一场技术研讨会。

此外,近期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冯登科于2016年加入宁德时代担任普通设备工程师,曾是吴祖钰的下属。

《预审IPO》注意到,此次冯登科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此前吴祖钰的“违反竞业协议”,可能只是宁德时代与海辰储能纠纷中的一个节点。

根据天眼查披露的信息,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5日正式受理了宁德时代对海辰储能及相关方提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案号(2025)闽09民初59号,案件将于8月12日开庭审理。

宁德时代在起诉书中表示,海辰储能的587Ah电芯与宁德时代专利产品参数高度重叠,能量密度偏差仅4.4%,远低于10%的行业红线。

8月12日,此时正是海辰储能港股IPO聆讯的关键阶段。

盈科上海国际资本市场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郭伯川认为,宁德时代的起诉虽属商业纠纷,但发生在海辰储能IPO聆讯期间,若要成功上市,很可能要经过更多轮聆讯。同时,案件涉及公司商誉及公众对其长期盈利稳定性的担忧,海辰储能后续需做更多工作以增信,消除投资者疑虑。

对于冯登科涉刑案,郭伯川则表示,其前管理层身份目前尚不构成实质性障碍,但后续需关注案件进展及涉及范围是否波及发行人业务及合规要求。

在8月4日发布的声明中,海辰储能对公司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也作出了回应。其表示,“我司及多名被告被诉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案件目前未有任何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我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关诉讼请求仅为原告单方观点,不代表司法机关对事实的认定。此外,我司认为其主张并无法律依据,且将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宁德时代方所称的“海辰储能的587Ah电芯与宁德时代专利产品参数高度重叠”,海辰储能回应表示,“587Ah电芯是在我司2023年率先发布的千安时长时储能电芯基础上,根据2小时场景需求定义而成的,是我司完全自主研发的产品。”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海辰储能分别实现营收36.15亿元、102.02亿元及129.17亿元,年内净利分别为-17.77亿元、-19.75亿元及2.88亿元。

可以看到,直至递交招股书前,海辰储能才实现扭亏。2022年及2023年,海辰储能合计亏损约37.5亿元。

《预审IPO》注意到,2024年在储能电池业务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海辰储能的储能系统业务销量保持高速增长,且售价稳定,抵消了公司储能电池业务收入失速对总体业绩的影响。

除了上述原因,2024年海辰储能扭亏为盈还与另一个数据有关,即公司与各投资者之间有关赎回权的对赌协议终止,从而可回售股份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归零。

受赎回权及清算优先权产生的责任影响,2021年、2022年海辰储能分别录得可回售股份负债的重大公允价值亏损12.90亿元及17.16亿元。

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海辰储能共进行了4轮融资,递表前的投后估值达251.57亿元。

根据招股书,海辰储能的投资者包括峰和资本实体、朝希资本实体、千帆企航壹号及农赢千帆企航、众远新能源及众远储能、经纬创壹号及经纬创叁号、兴辰鼎盛、迈为科技(300751.SZ)、事丰晟通、汇鑫壹号、恩沃格林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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