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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牛科技实控人葛林五向6人无偿转让64%股权,被问询是否存利益输送

瑞财经 吴文婷 2025-07-30 15:13 1.7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近日,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牛科技”)披露北交所IPO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江、杨晋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葛林五、陈景韶,二人通过上海科德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顺”)共同持有公司45.39%的股份。葛林五控制上海茂贤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茂贤合伙”)等持股平台。二人实际共同控制公司98.80%的股份。

2012年5月,葛林五向陈景韶、葛林新、李杰等6名骨干员工转让公司56.50%的股权;2019年1月,葛林五向陈景韶转让公司7.76%的股权。两次转让受让方均未支付对价,且股权均由在册股 东葛林五、李杰代持(李杰持有的股份为替葛林五代持)。

2019年3月,茂贤合伙以1.9元/出资额的价格对公司出资100万元(茂贤合伙合伙人以将获得的公司分红款出借给茂贤合伙的方式完成该笔出资款的实缴);2019年6月,茂贤合伙以1元总价分别受让葛林五、李杰持有的公司53.04%、18.26%的股权。上述变更用以还原除葛林五为陈景韶代持的7.76%股权外的其余代持。

2022年2月,科德顺以1元/出资额的价格对公司出资1,050万元;同月,茂贤合伙调整合伙人出资份额。上述变更用以增加葛林五的实际持股比例并还原剩余代持。茂贤合伙的合伙人为葛林五及上述6名骨干员工,葛林五持有茂贤合伙8.24%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茂贤合伙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在2038年5月11日前完成实缴。 

北交所要求提牛科技,结合陈景韶等6人时任职务、薪酬水平、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及贡献,并对比同时期公司其他董监高、核心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贡献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葛林五向陈景韶等6人累计无偿转让公司64.26%股权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同时,提牛科技还需说明历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增资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等。

提牛科技主要从事半导体清洗设备和中央供液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半导体槽式清洗设备、部件清洗设备、中央供液系统以及相关改造服务、工程服务和配件销售。

公司客户涵盖了捷捷微电、斯达半导、立昂微、天通股份、扬杰科技、中晶科技、赛微电子、华润微、天岳先进、华微电子、无锡物联网、达迩科技、视涯科技等行业知名企业。

业绩方面,2022年-2024年,提牛科技实现营收分别为8885.18万元、1.29亿元、1.4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83.7万元、4468.38万元、4908.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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