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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富科技IPO关联交易遭问询,曾向实控人潘一新旗下企业购买大连环新股权

瑞财经 吴文婷 2025-07-16 17:52 1.6w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7月15日,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富科技”)披露北交所IPO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万同、姚玉洁,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申请文件,2022年,公司向大连源通达以及实际控制人潘一新控制的其他企业环新集团、新安商事购买大连环新合计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1,3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4,263.69万元、4,823.35万元、9,437.51万元,主要涉及生产设备、电力采购、运输服务、汽车零部件等;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3,534.43万元、3,919.74万元、4,001.12万元,主要涉及精密合金线材类、液冷板、液冷管、水电费等。环新集团2022年存在为公司代发工资、奖金、社保等情况,涉及金额96.03万元。 

北交所要求新富科技,说明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购买大连环新100%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

新富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池液冷管、电池液冷板。

据招股书,2022年-2024年,新富科技实现营收分别为4.64亿元、6亿元、13.8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64.2万元、4775.07万元、7195.75万元。

IPO前,创新壹号持有公司14,817,3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2.72%,是单一持股比例最大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潘一新通过担任新富科技股东创新壹号、创新贰号、创新叁号及创新肆号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控制新富科技61.83%股份;潘一新为新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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