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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合同纠纷案获判:青岛市北区发改局需支付租赁费7592万元

财中社 2025-05-30 17:09 440阅读

财中社5月30日电 飞利信(300287)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起诉青岛市市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青岛市市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7592万元。若届时未收到回款,公司将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公司还涉及其他诉讼案件,包括对迪维(连云港)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判决其需支付6174万元及利息,目前正处于强制执行中。其他案件的判决金额及进展情况也被一并披露。具体详情如下:

2025年一季度,飞利信实现收入1.16亿元,归母净利润-2753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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