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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追讨恒大系债务案终审胜诉 获2.26亿元赔偿权

财中社 2025-04-23 18:45 224阅读

财中社4月23日电 宝胜股份(600973)公告,公司与贵阳中渝2.26亿元担保纠纷案终审裁定生效,一审判决获维持。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因贵阳中渝未按期缴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维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此前,公司要求被告贵阳中渝以2.26亿元为限额对深圳恒大系等关联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扬州中院一审判决基本支持了公司的基本诉求,贵阳中渝因不服扬州中院判决,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因未按期缴纳上诉费,江苏高院裁定该案按上诉人自行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已生效。

一审判决被告贵阳中渝在最高额抵押金额2.26亿元范围内,对已生效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新商票”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贵阳中渝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驳回原告宝胜股份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称,公司已计提部分信用减值准备,最终对利润影响取决于执行情况。

2021年8月,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约定贵阳中渝以恒大中央广场E2地块689套房源提供最高额2.26亿元抵押担保,后贵阳中渝拒绝办理抵押登记。

除本案外,公司2024年披露的另两起诉讼被告均未上诉,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表示将积极维护股东权益,并及时披露进展。

企查查显示,贵阳中渝的实际控制人为许家印。

2024年,宝胜股份实现收入463.60亿元,归母净利润-3.00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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