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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能科IPO:财务内控不规范,关联方代垫员工报销款及薪酬遭问询

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4-08 14:28 1.5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4月7日,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能科)在北交所披露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华东、秦发亮,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内控不规范方面,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长江能科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直接向关联方拆借资金、关联方代垫员工报销款及薪酬、第三方回款、现金交易等情形。报告期内,长江能科存在两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1年、2022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及比例较大。

北交所要求长江能科说明:关联方代为支付公司员工费用报销款、薪酬的具体情况,涉及员工职级、数量,关联方代付金额、时点,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相关代付款项纳入发行人财务核算的影响金额及比例,整改前后员工薪资水平是否发生明显变化,是否存在税收合规风险,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替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长江能科表示,2021-2024年度,关联方代为支付公司员工费用报销款、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关联方为发行人代付事项有费用报销审批单、银行流水、奖金计算表、个税缴纳凭证等客观证据佐证。相关代付事项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核算对公司的损益影响金额小,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代发薪酬主要涉及公司销售人员、关键管理人员,代付费用事项主要涉及公司管理人员,整改前后,公司2021-2024年度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如上所示,上述关联方代付事项主要发生在2021年度,2022年、2023年发生金额较低,2021-2024年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明显变化的情形。

上述通过关联方代发员工薪酬涉及的个税均已缴纳。上述代付费用,发行人前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未申报扣除相关费用,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亦不影响发行人所得税费用(该等代付费用属于无票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经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已披露完整,相关代付事项已纳入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替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招股书显示,长江能科是一家专注于能源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服务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脱设备、分离设备、换热设备、存储设备、固碳设备、氢能设备等能源化工专用设备以及助剂和技术服务,广泛应用于油气工程、炼油化工、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领域。

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长江能科营收分别为1.91亿元、2.19亿元、3.48亿元及1.3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13.82万元、4068.19万元、4085.45万元及1753.3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2.68%、47.77%、32.36%、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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