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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宏新材赴港IPO:三位创始人全退场,董事会主席李新艳0元入股

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3-31 10:35 1.4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3月28日,长宏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宏新材”)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GEM上市,独家保荐人为建泉融资。

招股书显示,长宏新材主要于中国东北地区从事新型发热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产品组合主要包括两大类别:石墨烯电热网格布及石墨烯集成发热产品。

2023年和2024年,长宏新材的收益分别为2554.8万元、9788.2万元,年内利润分别为643.6万元、1711.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0.4%、39.6%。

长宏新材的起源可追溯至2017年3月,公司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吉林华晨,最初由三名个别股东成立,即当时吉林华晨的控股股东周文、赵迎涛及夏忠民,他们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分别拥有吉林华晨60%、25%及15%的权益。自2017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数次股权变动后,除周文外,赵迎涛及夏忠民不再于吉林华晨拥有任何权益。

长宏新材的其中一名执行董事,朱有新,当时担任吉林华晨的副总经理,获悉周文有意退出吉林华晨后,决定接手吉林华晨的业务。朱有新邀请其朋友周树杰加入吉林华晨,成为吉林华晨的少数股东及监事。

2023年6月1日,周文将其于吉林华晨的99%及1%的股权分别转让予朱有新及周树杰,从而撤出于吉林华晨的投资,鉴于吉林华晨录得累计亏损,且其认缴的吉林华晨注册资本部分于转让时尚未缴清,故两者均为零代价转让。上述转让完成后,周文不再为吉林华晨的股东,而朱有新及周树杰分别持有吉林华晨99%及1%的股权。

不久后,朱有新战略性地将其于2023年初结识的李新艳引入吉林华晨成为股东。李新艳对吉林华晨的收购分别于2023年7月及2023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2023年7月25日,朱有新及周树杰将其于吉林华晨的79%及1%的股权分别转让予李新艳,鉴于吉林华晨录得累计亏损,且朱有新及周树杰各自认缴的吉林华晨注册资本部分于转让时尚未缴清,故两者均为零代价转让。上述转让完成后,周树杰不再为吉林华晨的股东及监事,而李新艳及朱有新分别持有吉林华晨80%及20%的股权。

2023年12月4日,李新艳进一步自朱有新购入吉林华晨馀下的20%股权,鉴于吉林华晨录得累计亏损,且朱有新认缴的吉林华晨注册资本部分于转让时尚未缴清,代价为零元。上述转让完成后,朱有新不再为吉林华晨的股东,吉林华晨由李新艳全资拥有。

2024年5月28日,李新艳、香港鼎泰(当时由田中香兰最终持有的投资控股公司)及吉林华晨于订立的增资协议,香港鼎泰向吉林华晨出资30万元,其中10.1万元及19.9万元分别确认为吉林华晨的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上述增资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后,吉林华晨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010.1万元,李新艳及香港鼎泰分别持有吉林华晨99%及1%的股权,吉林华晨从而由内资企业转变为中外合资企业。

为筹备港交所IPO,长宏新材进行了一系列重组步骤以建立公司架构。IPO前,李新艳,通过Hengfu Technology持有长宏新材99%股份;田中香兰,通过Hengtai Invest持股1%。

田中香兰是李新艳的个人好友,为个人投资者,自2004年4月起担任安满能有限公司的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客户服务及支援和客户关系管理,并于1997年7月自中国延边大学获得日语学士学位。

李新艳,44岁,于2024年8月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25年3月25日调任为执行董事。李新艳亦担任董事会主席,负责整体战略规划及监管集团的综合管理以及日常运营。李新艳亦于长宏新材各附属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她亦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李新艳是资深的商业行政人员,于中国各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包括房地产、酒店、建筑工程及农业。于加入长宏新材之前,其自1999年10月至2006年6月担任吉林省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综合管理。自2009年10月至2015年1月,其担任长春凯撒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一间主要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从事饭店业务的公司)行政总裁助理,负责协助行政总裁处理内部工作。自2015年3月至2020年1月,李新艳担任吉林省泰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2月,李新艳一直为吉林省盛之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一间主要从事农业业务的公司)主席。

李新艳于1999年6月自中国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称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取得运输财务会计学士学位。随后,其于2008年7月获中国北京东方研修学院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5年5月取得财政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李新艳获2024华夏经济发展高峰论坛评选为“2024新时代经济十大杰出女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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