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速递
IPO速递,新股资讯。
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2-13 10:34 3.6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2月12日,据深交所公告,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恒动力)IPO终止,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尹国平、王涛,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据瑞财经查阅,正恒动力于2022年6月29日申请创业板IPO,2023年6月9日过会,但未提交注册,2024年12月27日更新财报并恢复审核,1个多月后撤回IPO申请。
招股书显示,正恒动力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发动机缸体及相关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缸体、缸盖、轴承盖、壳体等铸铁、铸铝精密零部件产品及配套工装模具。
2020年-2022年,正恒动力营业收入分别为5.74亿元、6.40亿元及7.3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514.22万元、6184.97万元及7630.40万元。
正恒动力实际控制人为刘帆,其直接持有TPPHK100.00%股权,通过TPPHK和铁比比控制公司72.87%股份表决权。此外,刘帆还持有信源集29.12%的出资份额、融星供应链17.12%的出资份额,其中信源集为正恒动力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正恒动力13.11%股份;融星供应链持有正恒动力6.74%股份。
在审核问询中,正恒动力被要求结合刘帆香港籍身份取得时间,以及历史上刘帆及其控制主体的外商投资情形等,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等历次境外投资、再投资、返程投资和交易是否符合我国外汇、税收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
正恒动力表示,2013年1月,刘帆取得中国香港籍永久性居民身份后,属境外个人,不涉及境内居民返程投资事项。但TPPBVI于2009年6月合并重组天锡BVI,以及2011年8月至2013年3月期间发生的境外股权交易未按照当时有效的汇发75号文的规定办理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存在一定程序性瑕疵,由于刘帆已于2008年9月就其境外投资的LaserJetBVI、天锡BVI等按照规定补办了返程投资登记,原TPPBVI架构相关境外主体均已依法注销,故根据现时有效的汇发37号文和汇发13号文的规定,刘帆已无需就历史上的境外变更补办外汇登记或备案手续,且前述瑕疵均已超过两年,不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帆控制的境外主体天锡BVI历史上作为扣缴义务人存在未及时申报纳税资料等不符合我国税收相关规定的情况,但鉴于天锡BVI已注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非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有关交易至今均已超过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处罚风险。
资料显示,刘帆,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大学全球运营与管理研究生,经济师,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至1995年7月任大邑阀门厂办公室专员;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任成都蓉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8月创办正恒有限,至2016年10月任正恒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正恒动力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桐林铸造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三信动力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川相铝业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