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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领科技IPO控制权稳定性遭问询,前第一大股东江德生一年减持23.89%股份

瑞财经 王敏 2025-02-07 14:26 2.5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1月24日,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领科技)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招股书显示,通领科技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集产品研发设计、模具自主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门板饰条、主仪表饰板、中控饰板等,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

根据申请文件与公开信息,项春潮、项建武、项建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三人直接持股分别占比为14.15%、8.73%和7.85%,合计持股占比为30.73%。项春潮与项建武、XIANGJIANWEN(项建文)、陈梅红、徐进等多名投资者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75.88%的表决权。

2022年12月,公司将实际控制人由项春潮追溯变更认定为项春潮、项建武、项建文。

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间,公司前总经理、前董事、前第一大股东江德生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由28.03%减持至4.14%。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列表补充披露项春潮与项建武、项建文、陈梅红、徐进等多名投资者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时间、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一致行动事项、争议解决机制、有效期间、协议解除条款等)、各股东持股比例、关联关系、主要权利与义务约定等。

结合股东持股、任职、公司章程等情况,说明将项春潮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依据是否充分,申报前将项建武、项建文补充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合规性。

说明项春潮与项建武、项建文亲属在公司持股、任职及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的实际作用等;结合公司章程和一致行动协议内容、董监高提名和任命情况、三会及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股东意见情况等,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形。

此外,结合江德生在公司历史持股、任职及变动等情况,说明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相关要求;结合江德生控股企业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业务是否具有替代性、竞争性、是否有利益冲突,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重叠情况。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论证是否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同业竞争核查等监管要求的情形。

关于控制权的稳定性。请发行人结合项春潮与项建武、项建文及其亲属在公司持股和任职、一致行动协议履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运作等情况,说明项春潮与项建武、项建文的共同控制关系在最近24个月内以及公开发行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否稳定、有效存在,是否存在出现重大变更或重大分歧以致陷入公司治理僵局的情形或风险,实际控制人亲属在公司持股或任职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公司采取的维持一致行动关系、控制权稳定性和公司治理有效性的相关安排或措施是否明确、可执行并充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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