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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2-05 17:08 2.1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1月24日,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导技术)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薛力源、张旺,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正导技术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电线电缆领域,是从事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各种数据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特种电缆、精密导体设计、生产和销售。
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正导技术营收分别为7.73亿元、8.76亿元、10.53亿元及5.8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70.22万元、2380.75万元、7416万元、2258.6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9.07%、9.83%、11.58%及11.18%。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初至2022年2月21日,浙江正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导光电”)持有正导技术100%股份,为正导技术控股股东,2022年2月正导光电将股权转让至实际控制人仲华、陆航等人后,正导光电不再持有正导技术股权。
2021年,正导技术向正导光电采购5107.82万元护套料、绝缘料等PVC原材料,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7.27%。根据保荐工作报告,正导光电2021年主要向正导技术销售PVC材料,基本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销售的情形。2021年12月,正导光电将PVC材料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正导技术后停止经营。
对此,北交所要求正导技术说明:正导光电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立背景、历史沿革、业务规模、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注册时间及地点、经营范围、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开展业务主要资金来源,向正导技术转让业务后仍未注销的原因。
说明正导技术与正导光电关联交易的背景及交易的必要性、交易明细、采购的产品/设备类型、 采购数量、金额,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说明正导光电转让PVC业务后即终止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其他业务处置情况,终止经营时资产、人员、业务等处理情况,向正导技术转让设备等主要资产是否构成业务重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