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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控诉代工厂衡湖缘擅自生产,2024年业绩预亏、营收不足3亿

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1-24 20:41 2.1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1月23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椰岛”)发布声明称,近期发现其委托生产椰岛酒类产品的企业河北衡湖缘酿酒有限公司(下称“衡湖缘”)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大量椰岛牌参茸酒等,违反与公司的合同约定,严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决定撤销对其第33类椰岛注册商标使用授权,对其相关商标侵权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究。

海南椰岛在声明中表示,2020年9月,集团下属企业委托衡湖缘生产椰岛产品,公司有条件的许可衡湖缘使用第33类椰岛注册商标。根据公司与衡湖缘公司的合同约定,衡湖缘只有在授权范围内根据海南椰岛排产通知生产椰岛酒类产品的权利;衡湖缘无权超出排产通知单规定的品种和数量生产椰岛产品;衡湖缘无权转许可第三方使用椰岛商标或生产椰岛产品。

衡湖缘成立于2011-06-28,法定代表人为蒋玉平,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住房租赁等。该公司由蒋玉平、付立中分别持股90%、10%。

海南椰岛成立于1992-03-03,法定代表人为段守奇,注册资本为4.48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3.46%。

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3年,海南椰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33亿元、4.16亿元和2.2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6014.09万元、1.18亿元和1.49亿元。

1月17日,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称,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29亿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亿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02亿元,低于3亿元。

海南椰岛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将会在2024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对于预亏原因,海南椰岛称原有各系列产品定位不准确、价格体系不合理,最终导致销售业务规模萎缩,老品库存去化率较慢,回款受阻,以至产生相应的减值损失。此外,参股公司房地产项目去化较慢,导致长期股权投资产生减值损失;2024年度第四季度新产品陆续上市实现销售,未能在2024年度主营业务中体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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