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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理科技IPO前,被前高管推上被告席

瑞财经 张林霞 2025-01-21 13:46 2.0w阅读

瑞财经 严明会 近日,据北交所官网显示,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理科技”)IPO申请获受理,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据招股书显示,杰理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系统级芯片(SoC)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面向蓝牙音视频、智能穿戴、智能物联终端等领域,为全球市场提供高规格、高灵活性与高集成度的芯片产品。发行人秉承“用‘芯’美好世界”的企业愿景,致力于成为融合射频、音频、视频、信息采集与处理等技术的平台型芯片设计企业。

业绩方面,2021年-2024年上半年(报告期内),杰理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24.61亿元、22.67亿元、29.31亿元、14.3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43亿元,3.36亿元,6.23亿元、3.80亿元,毛利率分别为30.94%、28.35%、33.09%、37.89%。

三次IPO均无功而返的杰理科技,除了遭到战投的抛弃,还被前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翰韬推上了被告席。

2024年3月,一纸来自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诉讼书将杰理科技诉至公堂。原告正是李翰韬,其要求法院判令杰理科技向其支付2022年度分红款、逾期付款利息5.51万元、律师费10万元并由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事情的起因为,2023年7月,杰理科技决定对2022年度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但李翰韬作为股东之一并未收到该笔分红款。

对此,杰理科技解释称,自2022年11月至今,公司就股东大会、分红款项发放、申请挂牌等事项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李翰韬,但未能取得有效联系。

直到2024年1月25日,李翰韬突然委托广东维邦律师事务所向杰理科技发出律师函,要求公司支付分红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律师费。

在接到李翰韬的律师函后,同月29日,杰理科技发出复函,要求李翰韬在收到《律师函》后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联系,并携带身份证明、银行卡及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然而,李翰韬在收到《律师函》后仍未与公司进行联系,直到两个月后,一纸诉状直接递至法院。

2024年6月20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杰理科技向李翰韬支付利润191.62万元及利息,次月,杰理科技予以支付相应款项。

据此前招股书,李翰韬于2016年便进入杰理科技任职,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秘,成为曾经深度参与公司财务和上市筹备工作的关键人物。

2022年8月,杰理科技冲击深交所失败后,李翰韬于同年9月便迅速离职,杰理科技给出的理由为,前次IPO申报撤回后,由于双方存在分歧,遂与李翰韬解除劳动关系。此后,由董事长王艺辉代为履行董秘职责,并聘任李红岩为新财务总监。

李翰韬离职前,持有杰理科技480.0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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