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1-13 03:56 2.6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1月10日,深交所公告3份监管函,剑指已撤回IPO申请的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速创新”)主板IPO项目。
发行人飞速创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所”)均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2023年2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飞速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经查,飞速创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飞速创新以自营互联网平台fs.com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并通过自主研发运营平台管理系统(ERP系统)作为订单交易流程、客户关系管理、仓储物流管理、采购供应商管理、数据统计等统一管理平台。报告期内,飞速创新分别使用金蝶云星空和金蝶云星瀚作为财务系统。
深交所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IT系统控制情况等事项。飞速创新在审核问询回复中称,飞速创新已建立了ERP系统、金蝶系统一般控制及应用控制,经营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匹配,自2022年10月起对ERP系统应用层面的所有操作细节进行记录并保留半年时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飞速创新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准确显示前台商城产品销量、评论数据等信息;二是飞速创新自2023年6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飞速创新未对反结账、反审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以无需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反映出飞速创新财务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飞速创新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情形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飞速创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向伟,违反诚实守信义务,未能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未能保证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飞速创新、向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德勤华永所为项目申报会计师,方少帆、林希倩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经查,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银行流水专项核查报告记载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德勤华永所、方少帆、林希倩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招商证券为项目保荐人,杨猛、刘兴德为项目保荐代表人。经查,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对发行人销售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招商证券、杨猛、刘兴德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