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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新材IPO终止:核心技术专利是否存重大权属纠纷曾被问询,民生证券保荐

瑞财经 2025-01-02 15:02 4.3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2月31日,因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格新材”)、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成为深交所2024年最后一家终止的IPO,民生证券保荐。

据招股书显示,米格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功能性碳基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聚焦于高温热场隔热碳材料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黏胶基/PAN 基石墨软毡、石墨硬质复合毡等,广泛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热场、半导体热场、粉末冶金热场等场景。随着公司在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多元化布局的逐步完善,目前公司的主营产品还包括液流电池电极材料,以及碳/碳复合材料等其他碳基材料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新华通过直接、 间接方式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发行人 64.82%的表决权,同时,陈新华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0-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米格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36亿元、3.03亿元、4.39亿元、2.6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3138.12万元、6488.28万元、1.07亿元、5781.52万元。

根据米格新材申报材料,米格新材成立于2019年,实际控制人陈新华曾于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在安徽弘昌任职,期间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了7项专利。陈新华于2016年设立湖南乐橙。湖南乐橙从事碳基材料贸易业务,初期主要销售安徽弘昌的产品,在米格新材成立后成为米格新材的销售平台。米格新材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安徽弘昌任职。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米格新材核心技术、专利与实际控制人在安徽弘昌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是否存在关联,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说明实际控制人在安徽弘昌任职期间设立湖南乐橙,是否违反相关竞业禁止约定或存在法律风险;说明米格新材与安徽弘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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