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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12-19 13:04 2.4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2月16日,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特新材”)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公司第二大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创新性和市场空间等。
杰特新材系一家专注于多品类玻纤基布、化纤基布、涂层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工业用玻纤布行业细分领域的先进制造企业之一。
业绩方面,2021年-2023年,杰特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6亿元、1.82亿元、2.08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4.21%、14.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31.3万元、1638.8万元、3543.45万元,同期增速23.1%、116.22%。
谈栋立直接持有杰特新材33.19%的股份,张玉江直接持有杰特新材9.48%的股份,分别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合计持有杰特新材42.6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本次发行新股11,366,667股计算,发行后谈栋立和张玉江合计持股比例降至32.00%,控制权比例较低。
谈栋立、张玉江是公司的主要创始人,共同创建了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管理体系。在股份制改造之后,谈栋立任杰特新材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张玉江任杰特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北交所要求杰特新材说明,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说明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是否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说明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限、到期后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进一步进行风险提示。
对此,杰特新材表示本次发行后,谈栋立直接持有杰特新材23.99%的股份,张玉江直接持有杰特新材6.85%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杰特新材30.84%的股份。除谈栋立和张玉江外,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杰特新材股本总额的30%,任一股东单独所持有的股份均难以对杰特新材进行实际控制。同时,谈栋立担任杰特新材董事长、总经理,张玉江担任杰特新材董事、副总经理。因此,谈栋立、张玉江仍能对杰特新材形成有效控制。
本次发行后,宁波森源持有杰特新材12.72%的股份,为杰特新材第二大股东。但宁波森源入股杰特新材系出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而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性投资,其股东励柯磊、殷真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或领取薪酬,除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外,不参与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也并未提名或委派任何董事会成员。同时,宁波森源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曾签署任何与公司控制权有关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