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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12-17 17:47 6042阅读
瑞财经 AI 12月17日消息,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欧圣电气在2022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然而,在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金额最高达到了7.58亿元,超出了董事会审议额度的1.08亿元。对于这一超出额度的情况,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
江苏证监局认为,欧圣电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钱勇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欧圣电气及钱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欧圣电气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并未影响欧圣电气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鸣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