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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海科技IPO:采销两端双双受限,用净额法计算毛利率被问询

瑞财经 2024-12-16 11:31 2.5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近日,据北交所,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海科技”)北交所IPO上会获通过。

宏海科技为一家主营空调结构件、热交换器、显示类结构件等家用电器配件产品的企业,三大产品构成了宏海科技营收的主要来源。

近年来,公司业绩取得可观的发展,2021年-2024年上半年,宏海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8亿元、2.53亿元、3.5亿元及2.31亿元;各期净利润分别为2562.63万元、2665.62万元、4871.99万元及4524.24万元。

据招股书,宏海科技与美的集团、海尔集团等主要客户的合作,采取的是双经销采购模式。而这一模式下,宏海科技的财务状况迷雾重重。

所谓双经销采购模式,又称配套采购模式。该业务模式下,公司向客户采购钢材、铜管、铝箔等主要原材料,并根据客户定量耗用要求,使用双经销采购材料向其供应一定规模的公司产品。

因此,在这一模式下,美的集团、海尔集团等不仅是公司客户,还兼任着供应商的角色。

此举不仅帮助下游厂商能够从源头对原材料进行品质管控,还能帮助其实时掌握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降低全产业链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从而从供销两端做到最大程度的扩大利润空间。

但对宏海科技而言,处于不利地位。

在采购端,宏海科技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占比始终维持在高位,报告期内相关采购金额分别为2.63亿元、3.75亿元、4.66亿元及3.62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29%、72.97%、70.54%及72.29%。

受限于供应美的集团的产品只能使用双经销材料,再加上对其高度依赖,宏海科技在采购价格方面几乎没有议价能力,定价权由美的集团主导确定,公司只能被动接受。

在销售端,宏海科技同样与美的集团紧密捆绑,公司只能按照美的集团的要求供应产品、定价销售。

采销两端双双受制于他人的局面下,宏海科技不仅议价空间被挤压,其在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也严重受限,陷入被动的泥淖。

从会计角度来看,委托加工的生产模式下使用净额法,而双经销模式为自主生产,一般采用的是总额法。但宏海科技一边否认公司是委托加工,另一边确实用净额法来进行核算。针对该行为,北交所在第一轮问询中特别问及。

对此,宏海科技回复称,公司不能任意主导双经销原材料的使用,只能被动接受双经销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导致最终产品定价权并不完整。因此,坚称其采用净额法是合理的。

但实际上,宏海科技承担一些原材料对应的责任,拥有双经销原材料的所有权,且承担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仅因定价权等部分权益的“不完整”,就推卸自身对原材料的控制权,似乎显得有些不合理。

而从财务数据上来看,宏海科技异于常规地使用净额法似乎别有收获。

在净额法核算下,2022年-2024年上半年,宏海科技的毛利率水平分别达30.35%、32.32%、33.09%及34.43%,逐年上升,且远高于同期同行均值14.93%、14.17%、16.08%及21.05%。

而在总额法下,宏海科技的毛利率却严重缩水,报告期各期分别为12.21%、13.08%、13.89及12.95%。两种核算方法下的毛利率分别相差18.14、19.24、19.2及21.48个百分点。

此外,采用净额法,也从账面上显著缓和了宏海科技的单一大客户依赖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对美的集团的销售占比在50%左右,若采用总额法,该占比高达70%左右。

两种核算法下呈现出的两组截然不同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或说明了宏海科技试图通过展现“财技”来掩盖公司在双经销业务中的真实盈利状况。宏海科技此举是否存在美化财务报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这一问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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