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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及时任总裁陈曦等被罚740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瑞财经 张林霞 2024-12-05 20:53 1.3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2月3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或“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3月26日,仁智股份披露,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9月3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实控人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裁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浙江证监局查明,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9月变更为深圳市锦绣鸿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中益)、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新材料)、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

其中2020年1—6月累计发生额2543.95万元,2020年累计发生额7061.03万元,2021年1—6月累计发生额5067.60万元。

仁智股份董事、实控人陈泽虹代理运营案涉期间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参与该业务的经营决策,管控前述三家公司与该业务相关的人员、资金。前述三家公司属于陈泽虹能重大影响的法人。

仁智股份与上述三家企业符合“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的情形,上述三家企业也符合“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仁智股份与上述三家企业2020年、2021年发生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属于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上述三家企业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

浙江证监局表示,仁智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陈泽虹组织实施了前述关联交易,时任董事长温志平未能充分关注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有关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证监局认为,仁智股份时任总裁陈曦未能充分关注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有关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陈曦及其代理人则申辩称,第一,上述三家企业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下的关联方,且关于关联方的认定仅适用于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第二,陈曦对案涉关联关系不知情,已勤勉尽责;第三,案涉大宗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占公司收入比例较小,公司涉嫌违法情节轻微,且当事人已采取补救、纠正措施,未造成危害后果,参照同类案件,不应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而浙江证监局对陈曦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对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陈曦先生,本科学历,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温志平,注册资本4.3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钻井、完井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油气采输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技术服务,防腐、检测技术服务,油田化学品开发、生产、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等。公司大股东为陈泽虹,持股18.64%。

业绩方面,前三季度,仁智股份营业收入为1.32亿元,同比下降15.10%;归母净利润为-1030.49万元,同比增长42.7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23.73万元,同比增长81.17%;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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