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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被罚款8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瑞财经 2024-11-28 17:42 2.3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8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

同时,因对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潘建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据查,利安人寿成立于2011年7月,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俊淑,注册资本45.79亿元。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22.79%。

利安人寿近日发布2024年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利安人寿资产总额1209.95亿元,净资产68.17亿元。2024年1-9月,利安人寿保险业务收入220.31亿元,净利润0.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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