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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IPO:关联交易占比超三成,海康威视曾长期享有一票否决权

瑞财经 2024-11-18 18:13 2.4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据上交所,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科创版IPO于6月注册生效,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联芸科技是一家提供数据存储主控芯片、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的平台型芯片设计企业。

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3年(报告期内),联芸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9亿元、5.73亿元和10.34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度较上一年同比增幅分别为-0.98%和80.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512.39万元、-7916.06万元和5222.9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9.99万元、-9838.60万元和3105.03万元。

报告期内,联芸科技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2.22亿元、2.15亿元及3.1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44%、37.57%及30.73%,关联交易占比较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芸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方小玲。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各股东中不存在直接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故公司无控股股东。方小玲直接持有公司8.41%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弘菱投资、同进投资、芯享投资合计控制公司45.22%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海康威视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入股联芸科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康威视直接持有联芸科技22.43%股份;海康威视全资子公司海康科技直接持有联芸科技14.95%股份,海康威视合计持股37.38%。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月海康威视对联芸科技增资,约定海康威视认购联芸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02.46万美元,并通过《增资扩股协议》获得一票否决权,直到2022年6月29日,海康威视才放弃了一票表决权。

2022年6月29日,各方签署《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特殊权利约定终止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自《补充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增资扩股协议》项下优先购买权、随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一票否决权、最优惠权及其违约责任条款效力全部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且不存在任何效力恢复条款;确认各方在前述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后不享有任何超越《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特殊权利;确认各方就《增资扩股协议》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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