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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11-04 10:18 3.0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1月1日,据上交所披露,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上交所要求永杰新材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存货结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铝锭价格波动、在产品核算、产品销售价格、跌价测算过程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永杰新材各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03亿元、71.50亿元、65.04亿元和37.32亿元,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39亿元、3.54亿元、2.38亿元和1.64亿元。
沈建国、王旭曙夫妇通过永杰控股控制公司47.86%的股权,沈建国直接持有公司20.51%的股权,通过杭州望汇控制公司0.87%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的69.24%的股权,沈建国、王旭曙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永杰新材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铝板带和铝箔两大类。铝板带箔是众多下游行业继续深加工的基础材料,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车辆轻量化、新型建材和电子电器等下游产品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