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11-01 15:07 1.7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0月30日,卓朗科技(SH600225)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连续多年造假,情节严重,同时触及上市规则中多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自11月1日起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后续将根据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规实施退市。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卓朗科技子公司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五年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9.95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7.85%;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6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6.31%。
卓朗科技的财务造假事实,触及了2024年4月发布的上市规则新增的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强制退市情形,即公司在2020年以来“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还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财务造假强制退市情形,即在2021年、2022年度“营业收入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利润总额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
张坤宇2019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卓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起任卓朗科技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9月起任卓朗发展总经理,期间全面负责卓朗发展经营管理,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策划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张坤宇在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戴颖2022年10月起任卓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代行财务总监职责,2017年9月起任卓朗发展副总经理,期间负责卓朗发展财务工作,组织财务造假资金划转,统筹管理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戴颖在卓朗科技2022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阎鹏2019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卓朗科技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全面负责卓朗科技管理和信息披露,对包含卓朗发展在内的整个公司体系负有管理责任,未对卓朗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阎鹏在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王志刚2022年10月起任卓朗科技董事长,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全面负责卓朗科技管理和信息披露,对包含卓朗发展在内的整个公司体系负有管理责任,未对卓朗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王志刚在卓朗科技2022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刘新林2016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卓朗科技董事、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卓朗发展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卓朗发展董事长,期间负责卓朗科技经营管理,未对卓朗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刘新林在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岳洋2022年10月起任卓朗科技监事,2017年9月起任卓朗发展副总经理,期间负责卓朗发展销售业务,联络虚假客户,安排制作虚假销售合同,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岳洋在卓朗科技2022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王超2022年10月起任卓朗科技职工监事,2017年起任卓朗发展投融资部负责人,2023年6月起任卓朗发展副总经理,期间参与调配造假资金,共同管理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王超在卓朗科技2022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庞国栋2020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卓朗科技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3年6月任卓朗发展财务总监,期间作为卓朗科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未充分关注卓朗发展财务异常情况。庞国栋在卓朗科技2020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于伟凯2017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卓朗发展职工监事。期间联络虚假客户,安排制作虚假销售合同,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与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中国证监会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张坤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戴颖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阎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王志刚、刘新林、岳洋、王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庞国栋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于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张坤宇、戴颖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张坤宇、戴颖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上述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卓朗科技股票将于10月31日停牌一天,并自11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卓朗科技需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后续卓朗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随之将停牌等待最终的终止上市决定。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刚,注册资本34.1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公司大股东为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天朗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朗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0.15%、11.73%、8.7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