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徐迪 2024-10-14 12:29 1.9w阅读
瑞财经 徐迪 10月1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给予汪小清纪律处分的决定。
汪小清,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永道,837592.BJ)原股东,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融软件,830799.BJ)原股东,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甲科技,835857.BJ)股东。
经查明,汪小清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艾融软件、百甲科技等3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合计受让股份243.9万股;后于9月30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其受让的华信永道、艾融软件2家公司的全部股份及百甲科技的部分股份,合计卖出股份224.9万股。
汪小清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受让方,未能遵守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要求,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4.1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北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汪小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次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深圳监管局、江苏监管局分别作出对汪小清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价差合计超3200万元。
具体包括,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大股东持有的股份93.2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3,069.1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93.2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5,196.9万元。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股份130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2,222.4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130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3,296.1万元。
2024年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淮北市百佳善达投资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徐州百甲科技股份20.69万股,交易金额99.73万元,于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百甲科技股份1.69万股,交易金额8.23万元。百佳善达系百甲科技持股比例5%以上的大股东,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前述股份后不满6个月即减持,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监管部门指出,汪小清应充分汲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实施购回行为消除违规影响,同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