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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及董事长窦昕等收警示函,未及时披露多笔诉讼、仲裁

瑞财经 2024-09-29 17:26 2.4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9月26日,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窦昕、陈钊、张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神教育”)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未及时披露多笔诉讼、仲裁,如未及时披露与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智云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诉讼情况。

二是《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三是部分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如个别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对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的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窦昕作为公司董事长、时任总裁,陈钊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瑛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豆神教育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豆神教育及相关人员应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豆神教育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监管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豆神教育科技 (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窦昕,注册资本8.68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教育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等。公司实控人为窦昕,持股18.29%。

业绩方面,2024上半年,豆神教育营业收入3.3亿元,同比减少2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9.3万元,同比扭亏,增长224.41%;总资产19.3亿元,同比减少34.69%。由于偿还金融机构债务,期末持有货币资金1.39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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