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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新华保险伊犁中心支公司被责令改正、罚款26万元

瑞财经 2024-09-24 17:40 2.4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责令改正,罚款26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

同时,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银代部经理刘晓梅,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银代部客户经理程瑞,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杨玉成,注册资本为31.2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托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1.34%。

新华保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988.32亿元,同比2023上半年的1078.5亿元减少8.36%。

此前,新华保险(601336.SH)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收555.91亿元,同比增长13.6%;归母净利润110.83亿元,同比增长11.1%;扣非净利润111.06亿元,同比增长11.2%;基本每股收益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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