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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获罚42万元,产品销售存在误导行为等

瑞财经 2024-09-24 17:40 3.1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产品销售存在误导行为;个人代理人档案内控管理有效性薄弱,被罚款4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

同时,时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银保续期部客户经理姚艳,对产品销售存在误导行为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葛祺琦,对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个人代理人档案内控管理有效性薄弱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泰康人寿(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30亿元,是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目前在全国设有36家分公司,覆盖中国大陆所有省级行政单位。

截至2023年12月底,泰康人寿总资产超1.4万亿元,规模保费收入超2600亿元,当年累计赔付金额94.9亿元,累计赔付134万人次。2023年第4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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