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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实控人控股35%,交易所质疑控制权稳定性

瑞财经 2024-09-21 15:03 2.8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6月28日,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IPO获北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逸、郑立人,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林泰新材是一家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

本次IPO,林泰新材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85万股股票,募资2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年产3000万片汽车(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多用途湿式摩擦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业绩方面,2021年-2023年,林泰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32亿元、1.76亿元及2.0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641.97万元、2478.47万元及4918.2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1.2%、35.38%和42.07%。

截止递表,刘健直接持有林泰新材25.21%,并通过爱思达间接控制林泰新材7.91%的股权,通过无锡鎏泰控制林泰新材1.81%,合计控股34.93%,为公司控股股东。

刘健和宋苹苹为夫妻关系,宋苹苹直接持有林泰新材0.08%,并通过爱思达间接持有林泰新材3.39%,刘健与宋苹苹合计控股35.00%,为林泰新材实际控制人。

由于刘健和宋苹苹控股比例不高,交易所质疑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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