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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及董事长王永彬等被深交所公开谴责,2021年报虚增八成净资产

瑞财经 2024-09-18 15:24 2.0w阅读

瑞财经 徐迪 9月12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查明的事实,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亚联,002316.SZ)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其中,2021年度少记营业成本70,109,681.52元、少记营业收入36,798,329.17元、少记应付账款17,389,196.03元、少记应交税费2,207,899.75元,多记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

上述事项导致ST亚联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33%;虚增净资产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81.39%。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永彬、时任财务总监陈道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ST亚联以及董事长王永彬、时任财务总监陈道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亚联成立于1999年,2009年在深交所上市,目前业务主要分布在专网领域、农牧领域及纤维素基材业务。其中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业务为公司2023年12月新投资业务领域。

公司注册资本3.93亿元,第一大股东为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29;实际控制人为王永彬,持股19.26%。

2024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28.59万元,同比下降27.81%;归母净利润451.05万元,同比增长143.53%。

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ST亚联及其董事长王永彬、财务总监陈道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200万元、6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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