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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获罚30万元,贷款“三查”履职不到位

瑞财经 2024-09-13 10:51 1.6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因贷款“三查”履职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9月2日。

同时,时任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客户二处副处长周巍对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贷款“三查”履职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据查,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4212.4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赵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对公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委托贷款等,该公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36.5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68%,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19%,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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