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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森IPO:曾经的关联方跃居第一大客户,向实控人亲戚销售产品毛利率被挤压

瑞财经 2024-09-10 09:28 2.5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此前,据北交所官网,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森”)申请北交所IPO获得受理,保荐机构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龙、赵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奥美森技术直接持有公司2,744.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75%,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龙晓斌、龙晓明、雷林通过奥美森技术间接持有奥美森2,744.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75%。龙晓斌通过鑫元海间接持有公司291.8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6%,龙晓明通过金元海间接持有公司171.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32.90万股股份、64.97万股股份、593.20万股股份、590.00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7.22%、1.08%、9.89%、9.83%。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4,889.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4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奥美森实际控制人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龙晓斌、龙晓明为兄弟关系,龙晓斌、关吟秋为夫妻关系,龙晓明、雷林为夫妻关系。2017年3月20日,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安排进行了确认和约定。

2022年,美的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客户,相关销售金额为2073.76万元,占比7.44%;到了2023年,美的集团跃居第一大客户之位,当期贡献的销售金额增长至3803.13万元,占比11.7%。

实际上,美的集团与奥美森之间有着很深的渊源。

早在2008年,奥美森就与美的系企业开展了合作,不仅如此,奥美森的历史股东盈峰投资的实控人何剑锋,正是美的集团实控人何享健的儿子。

根据此前披露的招股书,2014年12月,盈峰投资于2014年12月以7.2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2880万元入股,增资后持股比例为8%。

盈峰投资入股的同时,还与公司当时的实控人龙晓斌、龙晓明签署了对赌协议,其中约定包含若奥美森不能在盈峰投资登记为其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实现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则盈峰投资有权要求龙晓斌、龙晓明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到了2019年1月,盈峰投资与龙晓斌、龙晓明签订了《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回购盈峰投资当时持有的公司全部480万股股份,回购总价为3803.36万元。此后,盈峰投资在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的期间内,逐步转让完毕所持奥美森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2月,盈峰投资转让了奥美森股份后持股比例降为2.18%,何剑锋在此之前通过盈峰投资间接持有奥美森5%以上的股份。因此,在创业板IPO时,与何剑锋紧密联系的美的集团曾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如今,尽管盈峰投资已退出多年,奥美森与美的集团之间的合作不再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可回避的是,在盈峰投资入股后,曾经的关联方现今的第一大客户美的集团对公司营收贡献的助力仍是最大的,二者之间交易的公允性仍是监管考察的重点。

对此,北交所要求奥美森说明与美的集团“报告期内交易内容、交易单价及定价方式,销售价格是否公允,与非关联方同类或类似产品售价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存在通过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风险”,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说明本次申报文件未将美的集团认定为关联方的原因及合理性、合规性”。

除了与曾经的关联方继续保持合作以外,奥美森也向现存的关联方销售产品。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汝城爱地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汝城爱地夫”)发生关联销售 737.46万元,主要涉及破碎机、滚筒筛、给料机等环保设备的销售。

招股书显示,汝城爱地夫由雷林的外甥罗磊担任经理、法人,并间接持有该公司30.8%的股份。

不过,奥美森向其销售产品却取得相对较低的毛利率,这也成为公司2022年“零部件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同比下滑17.71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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